『我要用音樂/電影/圖畫/網誌/寫真,向別人講出我的故事。』
問題是:誰要聽你的故事?
多虧科技進步,通訊方式一日千里,由xanga到facebook,再到twitter微博,更方便更迅速更短暫,於是大家都熱衷於將自己的生活公諸同好:
連鎖餐廳的倒模早午晚餐,變成令人垂涎的佳餚美食;
水過鴨背式的旅遊見聞,變成超然脫俗的華麗出走;
辦公室內無日無之的滿腹牢騷,變成緊貼現場的娛樂報導;
街頭巷尾定時上演的無理取鬧;
甚至拍拖到分手的事出必然,都被誇張至生不如死呼天搶地,你的所謂故事,還不是先入為主的一廂情願?
今時今日,誰都在說故事了:太多方式,卻太少內容,自以為很特別,原來大家經歷過的都一樣,平平無奇。
這種落差,才令人最受不了。我們都接受不到「平凡」這殘酷的事實。